2016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6-051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431号厦门华美达长升大酒店三楼长升阁。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数量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0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人,代表股份数量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20,863,1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86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选举胡精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86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2.2审议通过了《选举Lawson John Finlayson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493,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79.6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651,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84.6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2.3审议通过了《选举邹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1,013,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40.6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7,285,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30.7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2.4审议通过了《选举黄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86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2.5审议通过了《选举孙鸿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493,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79.6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651,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84.6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2.6审议通过了《选举张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86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守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86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3.2审议通过了《选举胡世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86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3.3审议通过了《选举廖益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86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1审议通过了《选举周世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86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4.2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86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胡光建、王立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6-05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10月27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30人,实到职工代表30人,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刘志祥先生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以3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王双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简历

王双涛,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2001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日语系,同年进入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历任日本业务部业务员、课长、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公司国际业务板块副总经理,2013年4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王双涛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