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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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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6-052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锦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鸿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东凌兆蔚先生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78%。本次减持后,凌兆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华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4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568%。凌兆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华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低于张慧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张慧民先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2016年2月1日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16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公告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7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5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2016年5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公告停牌期间,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事项进行反复磋商和沟通,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与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及审慎研究论证,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出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2日开市起复牌。

3、2016年7月6日,创通嘉里与公司原股东张慧民先生签署了《张慧民与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张慧民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5,000,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18%)转让给创通嘉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述股份已于2016年8月18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4、创通嘉里于2016年9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720,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创通嘉里持有公司股份30,000,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36%。创通嘉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高于股东凌兆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特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创通嘉里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