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本公司董事长刘世春、总经理高靓、财务总监张梅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截至2016年9月30日股东持股情况列示)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2.公司主要收益及费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3.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97.1亿元,上年同期约为-127.1亿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把握市场销售窗口期,项目销售签约和回款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二是报告期内公司新项目投资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1.5亿元,上年同期约为-16.7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的股权收购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43亿元,上年同期为147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销售签约回款、项目投资支出情况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作,债务融资规模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

一、公司2016年1~9月总体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65亿元,同比上升13.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04亿元,同比减少20.68%。公司营业收入上升、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去年同期北京金融街中心改扩建项目竣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未形成营业收入,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75亿元(税前),报告期内无新竣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二是公司项目工程进展和结算存在季度间的不均衡,项目集中在2016年四季度结算。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签约额约232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商务地产通过加强大客户定制、创新绿色智能产品、强化4C服务体系等措施,实现销售签约额约103亿元;住宅产品把握市场机遇,通过加大推盘力度、调整销售策略、拓展新型营销渠道、盘活现有客户资源等措施,实现销售签约额约约129亿元。

3、报告期内,公司自持业务收入、利润、利润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将北京金融街区域部分优质项目转为投资性房地产长期持有,进一步优化自持物业业务结构;公司深化自持物业精细管理水平,自持物业(酒店,写字楼及商业板块)开业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增长34%;实现息税前利润8.1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息税前利润率62%,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

4、报告期内,公司以提升客户需求和体验为出发点,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完善核心产品线标准体系,开发绿色、健康、科技、智能产品,提升产品附加价值,北京金融街长安中心的“绿建三星和LEED金双认证”、广州融穗澜湾的“金质优悦家”、广州融穗华府和融穗御府的“金工住品”、天津融汇的“E社区”均取得良好的市场效果,提升了项目品牌形象,提高了产品附加价值。

5、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直接融资工作,以较低的成本发行私募公司债,公司债务结构持续优化,资金成本持续降低。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按揭担保情况

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述类型担保余额为161,864万元。

2.其他担保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上述累计担保余额为525,8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9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63%。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置地”)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地产”)就受让中信地产拥有的北京·中信城B、C、D地块(以下简称“中信城地块”)签署了相关合作意向书和协议。(详见公司于2011年1月5日、2011年6月25日、2013年5月10日及2013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中信城C地块和D地块已经竣工交付;B地块根据相关协议划分为B1、B2、B3、B4、B5五个地块,各地块分片交地、分片接收、分片付款,B地块剩余21户待拆迁。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向中信地产支付款项共计73.52亿元,剩余26.66亿元尚未支付。

2015年年中,由于政府调整规划,中信城C、D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由12.3万平米调减为10.7万平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收到中信城B、C、D地块建筑面积变化的通知。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3.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