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刘绍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须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永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每股收益是按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本报告期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135.82亿股,而上年同期为127.26亿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 8号《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上海励程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327,406,82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6.44元/股,共募集资金8,548,499,933.68元,扣除发行费用8,525,399.9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39,974,533.71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6月27日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6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1056687_B02号验资报告。

2016 年7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A股项目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539,974,533.71元按4:1比例分别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购买28架飞机项目和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自筹资金。详情请参见2016年7月5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情请关注公司未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2)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

2016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建议公司2016年中期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人民币0.51元(含税),根据公司总股本14,467,585,682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7.38亿元(含税)。2016年10月27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详情请参见2016年8月31日和10月28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3)2017-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6年8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了为期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更新了2017年至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项目上限,其中金融服务及航空配餐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更新了与关联方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间2017年至2019年航空信息技术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详情请参见2016年8月31日和10月28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4)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6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02号),核准公司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3亿元的公司债券。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情况详情请参见2016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5)发行韩元债券

2016年9月28日,公司已完成韩元债券发行。其中银行担保私募债债(由韩国产业银行提供担保)发行规模为1,200亿韩元,发行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50亿韩元,年利率为2.05%;优先私募债发行规模为550亿韩元,发行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50亿韩元,年利率为2.85%。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日期:2016年10月27日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