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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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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玉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晓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春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购买“ROBERTA DI CAMERINO”、“@”和“诺贝达”系列商标(以下简称“ROBERTA系列商标”)的进展

2015年3月18日,公司与卢森堡公司Yorkville Star Holdings S.a.r.l.(以下简称“Yorkville”)签署了《商标转让定金协议》,约定ROBERTA系列商标“成人女鞋”商标专用权转让价格为5,000万元,并根据协议约定于2015年3月27日支付定金500万元。

2015年5月13日,公司与Yorkville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转让价格5,000万元,转让涉及第25类上的18件ROBERTA系列商标,其中:中国大陆商标11件、国际商标3件、香港商标2件、澳门商标2件。

2015年12月4日,公司与卢森堡公司ROBERTA DI CAMERINO S.A.、美国公司Roberta Di Camerino Holding Inc.、Yorkville和上海中驰服饰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共有四方协议》。

2015年12月29日,中国大陆的商标转让申请已向中国商标局提交,2015年12月30日,国际商标转让申请已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

2015年12月23日,香港商标转让申请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局提交。

2016年9月6日,公司支付给Yorkville等值2,000万元人民币的欧元。

2016年10月,澳门的商标转让公认证手续已完成,转让申请已提交给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

截止本报告日,《商标转让协议》涉及的ROBERTA系列商标中的11个中国大陆商标已获得商标局核发的《商标转让证明》,发行人已成为相关商标的共有人。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查询系统http://www.wipo.int/romarin/search.xhtml以转让商标的申请号为检索条件进行查询,网站显示哈森股份已成为转让商标的共有人之一。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玉珍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情况

(一)、按店铺类型

单位:万元

(二)、按品牌

单位:万元

(三)、按产品

单位:万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3958 公司简称:哈森股份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