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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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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华舟应急 公告编号:2016-017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皓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35,552,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52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15,458,6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17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40,944,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84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0,948,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2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851,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0,948,0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273%。

3、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536,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32,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5%;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536,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32,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5%;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非独立董事

①《关于选举余皓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5,271,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361%。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851,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88%。

②《关于选举周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5,271,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362%。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852,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1%。

③《关于选举唐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5,272,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36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852,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35%。

3.2 选举独立董事

④《关于选举刘铁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5,455,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851,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88%。

⑤《关于选举马金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5,644,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853,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59%。

⑥《关于选举徐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5,455,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851,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8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关于选举田明山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5,457,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53,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59%。

②《关于选举程干祥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5,643,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69%。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51,503股,99.538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耿志宏律师、罗运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华舟应急 公告编号:2016-018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以通过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皓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6 年7月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2,848,110.68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72,848,110.68 元。 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6 年 10 月 26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任余皓先生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长,为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唐勇先生担任股份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余亚平、葛健、刘树梁为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昌奇任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昌奇先生担任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徐敏、马金声、刘昌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徐敏任该委员会召集人;同意聘任马金声、唐勇、刘铁民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马金声任该委员会召集人;同意聘任刘铁民、徐敏、唐勇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刘铁民任该委员会召集人;同意聘任余皓、周平、唐勇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其中余皓任该委员会召集人。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 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华舟应急 公告编号:2016-019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10月26日,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6 年7月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2,848,110.68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2,848,110.68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5号)核准,公司此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5,7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4元,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8,24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21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038,000.00元。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合计为78,32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1,403.8万元。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按上述项目排列顺序优先实施,缺口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筹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 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988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6年7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2,848,110.6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 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

截至 2016年7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2,848,110.68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2,848,110.68元。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3、独立董事意见

(1)截至 2016年7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2,848,110.68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2,848,110.68元,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988号)。

(3)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2,848,110.6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2,848,110.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约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4、《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6]第 711988号)

特此公告。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华舟应急 公告编号:2016-020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公司于同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一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余皓先生、周平先生、唐勇先生、余文明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刘铁民先生、马金声先生、徐敏女士

董事长:余皓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田明山先生、程干祥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杨元峰先生

监事会主席:田明山先生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总经理:唐勇先生

副总经理:余亚平先生、葛健先生、刘树梁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昌奇先生

二、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由于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殷国强先生、孙敏女士,监事会主席蔡新祥先生、李光先生、张汉华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殷国强先生、孙敏女士、蔡新祥先生、李光先生、张汉华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谨向殷国强先生、孙敏女士、蔡新祥先生、李光先生、张汉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附:

余皓,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湖北华舟物贸、北京华舟贸易和华舟研究设计院的执行董事、武汉船舶公司党委副书记。余皓先生1998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湖北华舟经营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华舟重工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3月当选华舟应急董事长并聘为总经理,任期至2015年3月。

周平,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员。周平先生1984年8月至2016年3月历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712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开发处副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任武汉船舶工业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武汉船舶工业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唐勇,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勇先生1998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湖北华舟物资公司经理、经营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经营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华舟重工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华舟重工有限董事会秘书;2012年3月当选华舟应急董事并聘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15年3月。

余文明,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华舟研究设计院经理。余文明先生1998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湖北华舟技术开发部设计师、部长助理、技术开发部书记兼副部长、副总工程师;2007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华舟重工有限副总工程师兼技术开发部部长;2012年3月至今任华舟应急副总工程师。余文明先生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刘铁民,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研究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副会长、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铁民先生1981年至1988年任中国医科大学讲师;1988年至1993年任煤炭部职业医学研究所室主任;1993年至1999年任劳动部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1999年至2002年先后任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2002年至2004年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05年至2011年任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2011至今任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副会长;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华舟应急独立董事。

马金声,男,194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马金声先生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6年7月至2012年7月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誉董事长;2014年2月至今任华舟应急独立董事。

徐敏,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徐敏女士1992年至2004年任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会计、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2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担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技术培训部部门经理、武汉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四部部门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该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1月至今任华舟应急独立董事。

田明山,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田明山先生1998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湖北华舟生产管理部副书记、公司组织部部长兼党办主任、企业文化建设中心常务副主任兼组织部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和董事;2007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华舟重工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2年3月至今任华舟应急董事兼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程干祥,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兼任武汉船舶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审部主任。程干祥先生2002年4月至今任武汉船舶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审部主任,2007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华舟重工有限监事;2012年3月至今任华舟应急监事。

杨元峰,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监事、湖北华舟物贸总经理。杨元峰先生1998年4月至2000年11月历任湖北华舟团委副书记、舟桥分厂党支部副书记、厂办副主任、副总经济师等职务;2001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湖北华舟副总经济师、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监督办公室主任;2007年12月至2012年3月历任华舟重工有限监事、纪委副书记、监督办公室主任、湖北华舟物贸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华舟应急监事兼任湖北华舟物贸总经理。

余亚平,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余亚平先生1998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湖北华舟技术开发部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3月历任华舟重工有限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华舟应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葛健,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葛健先生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北华舟总经理助理、军品外贸部部长、北京华舟贸易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华舟重工有限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今任华舟应急副总经理。

刘树梁,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刘树梁先生2005年至2010年历任湖北华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贸易公司总经理、北京华舟贸易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市场营销部常务副总经理兼民品一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兼军品一处处长。

刘昌奇,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昌奇先生1998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湖北华舟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华舟重工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2年3月当选华舟应急董事并聘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至2015年3月。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华舟应急 公告编号:2016-021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4日以通过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田明山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6 年7月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2,848,110.68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72,848,110.68元。 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6 年 10 月 26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田明山先生为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华舟应急 公告编号:2016-022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6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我们认为被聘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2、我们认为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我们认为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唐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余亚平先生、葛健先生、刘树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昌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刘昌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关于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848,110.6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签名:

刘铁民 马金声 徐敏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2,848,110.6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签名:

田明山 程干祥 杨元峰

日期: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