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6-05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科建转让持有的北京实创12.3839%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2.3839%股权以人民币60,923.76万元价格转让予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转让完成后,海科建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实创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福建冠城龙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龙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同意公司对福建冠城龙泰置业发展有限公进行清算注销。
冠城龙泰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福州泰富恒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福州大汇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截止 2016 年9月 30日,冠城龙泰总资产为96,327,237.97元,净资产为96,281,410.56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315,780.57元。
冠城龙泰注销后,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该公司的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6-05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产,促进公司产业转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科建转让持有的北京实创12.383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建”)将持有的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实创”或“标的企业”)12.3839%股权以人民币60,923.76万元价格转让予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转让完成后,海科建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实创股权。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
法定代表人:张连仲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该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2015年末资产总额13,161,966.6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630,138.1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624,636.62万元,净利润132,216.9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名称: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2号4层
法定代表人:陈晓智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91,594.3092 万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中关村园区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商品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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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本次交易前,北京实创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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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完成后,北京实创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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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甲方):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实创科技12.3839%股权
3、转让价款:人民币60,923.76万元
根据标的企业2016年1-6月财务报表净资产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0,923.76万元。
4、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转让款。在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实创为海科建参股公司,海科建未控制其经营活动,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产,促进公司产业结构转型。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