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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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9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本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05),定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3日下午14:30;

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下午3:00至2016年11月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 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7日;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四道13号深圳丽雅查尔顿酒店2楼聚德厅;

9、 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0、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6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应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

3、 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36611085

传真:0755-33313819

联系人:李宸宸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100。

2. 投票简称:TCL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