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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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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6-036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1、审查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6-037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1、审查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真地审查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6-038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对全体股东按10:2比例派送红股,另外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合计为每10股送、转5股。总股本由之前的1,576,081,909股增加至2,364,122,864股。特此进行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由人民币1,576,081,909元增加至人民币2,364,122,864元。

原来: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4221.0909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53387.10万股

合计 157608.1909万股

变更为: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156331.6364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80080.65万股

合计 236412.2864万股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6-039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有关《公司章程》的修改要点汇总如下: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2016-040

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3楼牡丹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30日

至2016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6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日期:2016年11月23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3、登记手续:会议登记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持股凭证,按公司公告时间、地点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同时接受境内外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也可委托托管机构进行登记和出席会议。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间,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3、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中山西路1515号22楼

联系人: 诸颖妍

联系电话:(021)64289122

传真: (021)64285642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