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50 公司简称:华东电脑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游小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之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健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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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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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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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4.10%,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采购款和分红款所致;
2、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5.34%,主要系公司本期末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期末存货较年初增加40.94%,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量增加对应采购增加所致;
4、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66.31%,主要系公司本期末预缴税金和期末留抵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5、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6、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减少31.81%,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因素消失所致;
7、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63.71%,主要系公司本期末未到期应付票据较上期减少所致;
8、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6.58%,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9、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44.68%,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上年应交企业所得税及流转税所致;
10、期末股本较年初增加30.00%,主要系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1、期末资本公积较年初减少390.32%,主要系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2、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246.33%,主要系公司外币汇率波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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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56.96%,主要系上期公司销售已计提跌价准备之存货,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00.85%,主要系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2.86%,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460.09%,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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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63.19%,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2.92%,主要系公司本期收项目保证金减少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58.45%,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无该类业务发生;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投资项目保证金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7.43%,主要系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无该类业务发生;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4.36%,主要系公司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2.36%,主要系公司本期到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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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游小明
日期 2016-10-28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临2016-042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鉴于新增刘宇桢、陈玉军和李南翔3名激励对象离职,现取消上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2人调整为129人,取消股票期权总数14.1150万份,股票期权总数由913.8324万份调整为899.7174万份,行权价格不变。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董事林建民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5名非关联董事参加此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6-043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有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且已实施了2014年度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8人调整为129人,股票期权总数由732.6521万份调整为899.7174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4.85元/股。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临2016-044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
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4年12月29日,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授予732.652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9.91元/股。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临2014-064)。公司已于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了股票期权。
201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9.91元/股调整为19.66元/股。
201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66元/股调整为14.85元/股,将授予数量调整为913.8324万份。因袁兵、梁辉、沈志康、沈雷、毕红云、李励6人离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32人。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说明
鉴于新增刘宇桢、陈玉军和李南翔3名激励对象离职,现取消上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2人调整为129人,取消股票期权总数14.1150万份,股票期权总数由913.8324万份调整为899.7174万份,行权价格不变。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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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所作的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于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
(三)律师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东电脑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2016-045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新园华美达酒店A楼3层会议室IV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林建民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并以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会游小明先生、朱闻渊先生、郭文奇先生、王翎翎女士,独立董事李德毅先生、罗珉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王文原先生、陆亚男女士因公务员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侯志平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之华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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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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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 1、2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 1、2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以及谢瀚海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6,439,906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为 46.97%,对该等关联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岳永平、宋亦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6-046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自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决议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容详见《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预案披露时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交易对方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或)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期间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始停牌之日止。经核查,上述人员及机构在预案披露之日(2014年7月11日)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始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16年9月30日)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
注:中登公司未提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交易情况。
(二)交易对方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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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华东所指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2)华讯网络指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3)柏飞电子指上海柏飞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电科软信指中电科软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5)山东同晟指山东同晟投资有限公司;6)评估机构东洲指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7)华讯网存指上海华讯网络存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8)华存数据指华存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述人员中陈刚、葛福恩、王晓宏、吉朋松、张丽、徐伟成在其自查期间的全部交易情况以及孙经燊于2014年10月21日买入公司股票100股的信息已于2014年12月30日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上述人员已分别说明和承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华东电脑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若其上述交易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则将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交由公司所有。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