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闻掌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爱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东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于2016年8月1 日审议通过《关于美都金控(杭州)有限公司受让部分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美都金控受让部分公司股权,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美都金控受让公司持有的浙江美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美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公司持有的德清美都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美都经贸持有的德清美都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事项,已办理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等事宜;美都金控受让公司持有的上海美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0%的股权及浙江领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的股权事项,正在推进中。

报告期内,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投资事宜开展合作,并设立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并指定浙江美都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就设立合作基金事宜开展合作,并负责合作基金的筹资、投资、管理和退出。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书〉的议案》、《与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6-077、2016-078号临时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处于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中。2016年9月23日,公司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美都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述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德清美都科技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浙江美都墨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占比51%,该成立的合伙企业拟以不超过3.968亿元现金收购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49.6%的股权。

为优化拓宽融资渠道,节约财务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拟注册并择机发行不超过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本议案已经本公司2016年10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16-094号临时公告:《关于拟发行2016年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闻掌华

日期 2016-10-28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107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五湖”)的通知,杭州五湖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260,469,300股限售流通股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三年期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其中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0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0月24日。截至公告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五湖共持有公司计260,469,3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8%,本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计260,469,3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8%。

杭州五湖本次质押资金主要用于该公司融资周转,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175 公司简称:美都能源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