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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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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维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 利润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 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梯”)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B、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

C、六盘水市中心城区2014年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工程融资建设合同

D、公司证券投资进展

E、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孙维元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0号)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会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广日电梯于去年三季度和2016年三季度分别收到土地补偿款17.1亿元和5.84亿,且该土地补偿款计入当期损益所致。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4)),以及2016年9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4)。

公司名称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维元

日期 2016-10-27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33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袁志敏董事、柳絮独立董事、徐勇独立董事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维元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蒙锦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蒙锦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蒙锦昌先生简历如下:

蒙锦昌,男,1962年6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历任广州市财政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主任,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共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

三、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6年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预算管理制度》,追加2016年度预算300万元用于参与对口扶贫工作,落实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号召,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3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蒙锦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请蒙锦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蒙锦昌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蒙锦昌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情形;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蒙锦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蒙锦昌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蒙锦昌先生简历如下:

蒙锦昌,男,1962年6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历任广州市财政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主任,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共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

公司代码:600894 公司简称:广日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