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祖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祖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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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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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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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比期初数增加92.39%,主要原因本期销售收款增加、债券及非公开发行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比期初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货物销售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应收账款比期初数增加270.6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结转增加和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子公司应收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比期初数增加34.80%,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比期初数增加45.44%,主要原因是押金保证金增加及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子公司增加所致。
存货比期初数增加39.9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工程款增加和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子公司存货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期初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子公司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数增加150.18%,主要原因是本期预缴税金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期初数增加442.38%,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金融资产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比期初数增加37.19%,主要原因是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子公司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比期初数增加71.71%,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软件购置和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子公司所致。
商誉比期初数增加137.14%,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收购KEE商誉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数增加145.42%,主要原因是本期办公室租赁费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数增加1282.39%,主要原因是本期坏账准备增加和确认可弥补亏损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数增加3137.14%,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信托受益权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比期初数增加177.08%,主要原因是应付账款暂估相应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比期初数增加441.82%,主要原因是本期各项目预售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数减少75.90%,主要原因是本期工资发放所致。
应付利息比期初数增加60.00%,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券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比期初数增加208.64%,主要原因是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子公司所致。
长期借款比期初数增加34.95%,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比期初数增加164.54%,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公司债所致。
股本比期初数增加30%,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资本公积比期初数增加978.03%,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数减少454.18%,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差值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数减少151.36%,主要原因是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子公司所致。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25.98%,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结转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97.3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结转增加,成本结转相应增加。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45.87%,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数增加70.12%,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上期公司出售安源股票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数减少99.10%,主要原因是上期为政府补助所致。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95.15%,主要原因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3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减少及确认可弥补亏损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4.6%,主要原因是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的子公司盈利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45.4%,主要原因是本期回款减少,工程款支付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数减少262.7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投资减少,投资支付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4337.13%,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股票及债券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864,745,011股,发行价格不低于4.51元/股。2015年4月2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2015年5月29日,公司实施完毕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881,442,4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故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发行底价由4.51元/股调整为2.82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864,745,011股调整为1,382,978,723股。
2015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016年4月2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382,978,723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6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4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16年5月17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2016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016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6年8月16日,公司对上述反馈意见答复进行公告,并按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2、发行公司债情况
2015年5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司债券。2015年6月11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2016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2016年1月26日,2.5亿元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
2016年3月7日,2.5亿元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情况
2015年10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5年10月27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2015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2016年1月28日,5亿元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
2016年7月4日,8亿元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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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普通投资者电话咨询,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无接待调研、书面问询、采访等活动的情况。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王继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7份,实收董事表决票7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6-107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拟为著融环球有限公司向民信资源财务有限公司借款35,000万港元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8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6-10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ZHURONG GLOBAL LIMITED(中文名称“著融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著融环球”)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境外全资子公司,著融环球持有香港上市公司Asc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股票代码00264,中文简称“中玺国际”)股份229,948,000股,占中玺国际已发行总股份的66.10%。著融环球因日常运营需要,拟与MASON RESOURCES FINANCE LIMITED(中文名称“民信资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信财务”)签署了贷款协议,著融环球拟向民信财务借款35,000万港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著融环球拟以持有的中玺国际全部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拟为本次借款提供持续性且无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与民信财务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借款的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为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著融环球有限公司系2015年9月11日英属处女群岛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1889475),其注册地址为Akara Bldg, 24 De Castro Street, Wickhams Cay 1,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著融环球资产总额为37,364.49万元,净资产为-2,271.88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2,271.88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著融环球公司资产总额为37,364.49万元,净资产为-4,874.23万元,2016年1-6月份实现净利润为-2,602.35万元。目前,著融环球除持有中玺国际股权外,未进行其他经营业务。
本公司与著融环球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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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35,000万元港币
担保期限:至担保债务完全清偿为止
担保范围:著融环球全部尚未清偿的担保债务,及债权人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应付的全部成本、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著融环球借款资金到账后能够增加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
2、董事会认为:著融环球是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999,564万元,全部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84,937.34万元的170.88%,占本公司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976,122.73万元的102.40%。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6-10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3日15:00至2016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3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9;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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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刚 王杨
联系电话: 010-59279999转9979、 010-59279979
联系传真:010-59279979
电子邮箱:magang@vip.163.com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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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7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