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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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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立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映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货币资金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盈余净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公司因处置所持控股子公司同方国芯控制性权益(36.39%)而丧失对同方国芯控制权导致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3)应收股利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回参股公司同方投资有限公司和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较大,主要原因包括:公司本期完成所持同方国芯控制性权益(36.39%股权)转让,相应将剩余股权(4.99%)按公允价值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因终止合并同方国芯而终止确认同方国芯账面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认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000938.SZ)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以及紫光股份股价后续波动。

(5)在建工程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公司所属安防、知识网络、节能环保等产业单元围绕新建产业基地和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升级改造的资本性投入继续发生所致。

(6)商誉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公司因处置所持控股子公司同方国芯部分控股性权益而终止确认相关商誉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公司因处置所持控股子公司同方国芯控制性权益(36.39%)而丧失对同方国芯控制权导致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8)应付票据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公司因处置所持控股子公司同方国芯控制性权益(36.39%)而丧失对同方国芯控制权导致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奖金等所致。

(10)应交税费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所属安防产业上年末集中收到大额预付货款并相应计提增值税金及附加税费,本期实际缴纳相关税费所致。

(11)应付利息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付息债务增加所致。

(12)应付股利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支付上年度已计提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所致。

(13)其他应付款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因确认同方国芯控制性权益转让完成而将上年收到的部分预付价款结转处置利得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偿付长期付息债务所致。

(15)其他流动负债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发行2016年度第一至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并计提存续超短期融资券利息,以及偿付2015年度第三期、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所致。

(16)长期借款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长期银行借款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本期提前偿还部分长期银行借款所致。

(17)应付债券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发行2016年第一期、第二期中期票据所致。

(18)递延收益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公司因处置所持控股子公司同方国芯控制性权益(36.39%)而丧失对同方国芯控制权导致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19)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出售同方国芯控制性权益并将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资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认购紫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按公允价值将其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公司所持有的各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由此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20)其他综合收益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21)少数股东权益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终止合并同方国芯以及增持控股子公司同方友友股权所致。

3.1.2 利润表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负息债务规模和融资利率同比下降以及自2015年下半年起人民币贬值带来的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升值导致本期汇兑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出售同方国芯控制性权益(36.39%股权)并将剩余股权(4.99%)按公允价值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控制权处置收益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公司下属安防和节能环保产业实际收到的增值税退税等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出售同方国芯控制性权益并将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应确认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费用。

(5)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认购并持有的紫光股份定增新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参股公司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包括:公司所属安防产业上年末集中收到大额预付货款,本期一方面实际缴纳相关增值税金,一方面组织生产采购相应发生大额付现成本费用;多媒体产业板块本期并入计算机产业板块统一经营管理后,新产业单元进一步整合供应链和采购渠道,集中结清了部分原供应商前期欠款;公司多个产业单元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和技术研发力度,本期应收账款、销售费用、研发投入、人工成本等相应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与按约定用途使用相抵后体现为现金大额净流入。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紫光国芯控制性权益(36.39%股权)并按公允价值将剩余股权(4.99%)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控制权处置税后净收益56.98亿元。因此,受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的影响,预测本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2016年1-12月)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与上年同期的12.62亿元相比大幅增长。

公司名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立业

日期 2016-10-29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5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确认,2016年5月-9月期间,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确认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9,536.10万元,主要包括各类增值税返还、与产业经营和研发项目有关的财政补贴、贴息补助资金等。关于公司2016年1-4月确认的政府补助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披露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临2016-027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已经确认上述政府补助并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补助的确认会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关于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100 公司简称:同方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