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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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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90 公司简称:中房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长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中国建设银行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5,000万元,报告期内投资上海夏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万元以及支付的中介费用及经营费用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预付的办公用房租金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办公用房押金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中国建设银行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5,000万元所致。

5、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上海夏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万元所致。

6、 应交税费: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内缴纳了上年末公司出售资产计提的各项税金所致。

7、 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中介费用、租赁费用及折旧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 资产减持损失:本期数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武汉证券破产清算管理人分配的破产清算款所致。

9、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变化是由于上年末公司出售了参股公司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后,将投资余额报表列报转为持有待售资产核算,因此过渡期内不再按持股比例计算投资亏损所致。

10、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是由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化所致。

11、 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12、 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是由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化所致。

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武汉证券破产清算管理人分配的破产清算款427.86万元所致。

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中介费用、租赁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到转让参股公司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款定金所致。

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置办公车辆及办公家具增加所致。

17、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协议投资上海夏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万元所致。

1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中国建设银行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5,000万元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3月23日披露《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于2016年4月7日披露《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8月22日披露《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由于公司有重大事项在核实过程中,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3日起停牌。

2016年9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98号)。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核实《二次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准备《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本公司以9,500万元向北京瑞诚盛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瑞诚盛达分别于2015年12月28日、2016年7月15日以及2016年8月17日支付定金950万元、475万元以及500万元,并于2016年10月25日支付了剩余股权转让尾款7,575万元。目前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收购原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股权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

2、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1、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上述承诺的禁售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

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里,嘉益投资及上市公司做出了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上市公司做出了关于置出资产权属的承诺。详见2016年8月22日披露的《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前上述股东没有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可销售房屋减少,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公司名称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雷

日期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