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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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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8 公司简称:新湖中宝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倩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重要事项

2、其他

公司与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及其创始股东签署《合资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与万得及其创始股东将进行金融业务领域的全方位合资合作,签约各方将共同选择万得旗下一境内公司为目标公司,本公司向目标公司增资28亿元人民币,取得和持有目标公司20%的相应股权。上述《合资合作协议》已分别于2015年9月24日和2015年10月1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临2015-106、2015-107、2015-110号)。2016年10月,公司已取得目标公司“上海万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相应股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日期 2016-10-28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6-14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

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要求,公司现将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6年1-9月,公司新增土地占地面积12.8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92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8.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38%;新竣工面积103.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4.46%;合同销售面积87.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89%;合同销售收入136.78亿元,同比增长87.45%;结算面积57.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92%;结算收入62.57亿元,同比增长48.52%。

二、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出租房地产楼面面积为5.51万平方米;2016年1-9月,公司取得租金总收入1708.58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6-14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的本公司股份57,100,000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0.66%,质押解除日是2016年10月27日,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0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7.29%;本次解除质押后剩余被质押的股份数为2,241,058,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6%。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