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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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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7 公司简称:安彩高科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志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荣建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珊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预付项目工程款及安彩能源预付气款;

2.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3. 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对新建和技改项目投资;

4. 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

5.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职工社会保险;

6. 应付利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利息;

7. 其他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安彩能源结算部分天然气价差;

8. 长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

9. 长期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部分融资租赁款;

10. 资本公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投资者投资,股本溢价所致;

11.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安彩液晶减少注册资本,其他股东收回投资所致。

1. 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借款利息减少;

2.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转回已计提坏账准备;

3. 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85亿;

4. 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政府补贴收入。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增加对日处理50万方液化工厂项目和海川电子的投资;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完成非公开发行事项

2015年10月,公司披露向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和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2016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4号),2016年7月22日,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上市相关工作(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8日、7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2.2 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

2016年2月,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闲置募集资金9,581万元增资给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用于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建设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目前,评估机构已完成对安彩能源增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工作,河南省发改委已做出同意安彩能源建设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的批复。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将加快推进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3.2.3 起诉新中原玻璃事项

公司为与郑州新中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中原玻璃”)控股股东张洪海(公司收购海川电子玻璃20%股权的交易对手方)在超薄电子玻璃相关业务方面开展后续合作,拟向新中原玻璃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6.16%;按季付息,于每季度末月20日支付。新中原玻璃控股股东张洪海以其所持有的海川电子31%股权为该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并且张洪海为该委托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2015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相关内容)。

公司为防范风险,根据新中原玻璃财务状况及担保情况,分批向其提供委托贷款,2015年3月,公司向新中原玻璃发放了2,000万元委托贷款,张洪海以其持有的海川电子31%股权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新中原玻璃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二季度利息,公司停止向其继续发放剩余1.3亿元委托贷款。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015年8月,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中原玻璃按照已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要求处置抵押物,保全公司权益。

2016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2016年4月,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胜诉。张洪海不服该案一审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2016年9月,上诉人张洪海自愿申请撤回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并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准许上诉人张洪海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该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将加快推进办理立案执行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3.2.4 中原天然气仲裁事项

2015年6月,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议案,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天然气”)55%股权。后经综合考虑和审慎研究,2015年10月,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以上非公开发行方案。2015年11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中原天然气55%股权事项,并于当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7月1日、10月21日、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司与中原天然气股东美国杰司瑞公司、鹤壁市华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就终止收购股权过程中相关争议事项提交安阳市仲裁委仲裁。2016年10月,公司收到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违约金及仲裁费用共计482.86万元。公司将根据仲裁结果支付前述赔偿。

3.2.5 安彩液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016年7月25日,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安彩液晶注册资本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16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本由23,3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00078344941X1,其它注册登记信息未变。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85亿元;累计经营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较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光伏玻璃市场向好,光伏板块盈利能力增强;二是公司银行借款减少,财务费用减少。

公司名称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志端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6—056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光伏玻璃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16 年一至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光伏玻璃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光伏玻璃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