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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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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廖政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游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德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 元

利润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6年度工作安排,为夯实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的基础,第四季度将重点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智能表推广工作,将对第四季度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廖政权

日期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6-04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6年“圆梦大学·爱在乐电”扶贫助学活动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扶助贫困学生完成大学学业,同意公司开展2016年度“圆梦大学·爱在乐电”栋梁工程扶贫助学活动,通过四川省扶贫基金会乐山分会向94名大学生提供学业捐助助学金18.66万元。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2016年度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计年内投资1836.176万元,用于控股子公司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所属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及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6-05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6年“圆梦大学·爱在乐电”扶贫助学活动的议案》;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二)的议案》;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