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树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洪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德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发行第一期10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于2014年11月14日发行第二期17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在本报告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考虑了中期票据的影响。
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4.02%,主要原因是三季度上网电价同比减少,煤价同比上升原因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4,801,870,163.12元,比年初数增加了39.55%,主要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积累导致货币资金余额增加。
应收票据期末数为1,477,409,561.18元,比年初数增加了91.2%,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等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收入以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数为7,423,045,926.03元,比年初数增加了39.93%,主要系本报告期期末月份售电量较上年末增加,部分子公司期末未收回电费较上年末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为786,473,991.01元,比年初数减少了51.41%,主要系公司收回年初的委托贷款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数为2,756,483,676.51元,比年初数减少了32.75%,主要系公司的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瓜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本期购买商品支出以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预收账款期末数为269,633,250.24元,比年初数增加了43.04%,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预收煤炭销售款、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收销售款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期末数为245,950,954.52元,比年初数减少了86.56%,主要系公司部分子公司本期实际支付上期未付的股利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1,533,274,357.92元,比年初数减少了85.56%,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销售费用本期数为19,744,219.63元,比上期数减少了36.21%,主要系2016年1-9月公司运输成本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97,547,554.7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6.47%,主要系公司基建投资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7,399,885,638.2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88.68%,主要系由于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到期偿还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飞虎
日期 2016-10-28
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