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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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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3845.03万元,较年初19239.02万元减少15393.99万元,降幅80.0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贴现和使用票据支付货款及工程款较多。

2、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285,200.00万元,较年初186300.00万元增加98900.00万元,增幅53.09%,主要是为缓解资金紧张,公司增加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3、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40000.00万元,较年初64066.00万元减少24066.00万元,降幅37.56%,主要是银行控制对煤炭企业票据的开票规模。

4、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16893.11万元,较年初12275.54万元增加4617.57万元,增幅37.62%,主要是煤炭市场开始回暖,预收款增加。

5、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5070.21万元,较年初256.9万元减少5327.11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利辛电厂基建期设备购置进项税金增加。

6、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3058.69万元,较年初6428.28万元减少3369.59万元,降幅52.42%,主要是支付到期短期融资券利息。

7、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95305.05万元,较年初30478.85万元增加64826.2万元,增幅212.69%,主要是中煤集团接管后提供资金支持及尚未结付的修理费、代收代缴的社保费用。

8、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0万元较年初100000万元减少100000万元,主要是支付了到期的短期融资券。

利润表项目

1、2016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239838.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47%,主要是公司采取成本管控措施,大幅降低成本支出。

2、2016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43251.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05%,主要是公司分流人员工资性支出列入管理费用。

3、2016年1-9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6325.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0.36%,主要是受煤炭市场回暖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计提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4、2016年1-9月公司投资收益7257.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6.3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联营企业宣城电厂利润减少影响。

5、2016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21838.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975.6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新康医院收益。

6、2016年1-9月公司净利润26043.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4940.05万元,主要是公司采取成本管控措施降低成本支出以及处置新康医院收益增加等因素影响。

现金流量表项目:

1、2016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39952.21万元,较上年同期-24444.81万元相比增加164397.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自下半年煤炭市场开始转暖,销售增加、回款形势改善,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二是公司加强成本管控,压缩各项支出,影响经营性现金支出减少。

2、2016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095.27万元,较上年同期-169297.6万元相比增加112202.3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新康医院影响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二是公司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报告期内基建投资支出同比减少。

3、2016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374.88万元,较上年同期173134.74万元相比减少256509.6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采取资金管控措施,增收节支,减少融资规模。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第一大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所持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进展情况。

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签订《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国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785,292,1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31%)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煤集团。

2016年8月30日,国投公司与中煤集团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作为实施上述无偿划转的过渡性安排,约定自2016年9月1日零时起至划转股份完成中登公司过户登记日止,国投公司将其拥有本公司的除表决权、处分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委托给中煤集团行使和享有。

2016年9月20日,公司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原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国投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煤炭)于200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就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1、现在和将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不直接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经营的业务;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控制企业不在本公司的销售区域内向和本公司客户相同的客户销售和本公司出产煤种相同的煤炭产品;2、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不进行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且和本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投资,以避免与本公司进行同业竞争;3、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违反了上述第1条和第2条承诺,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承担;4、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转让和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愿意优先考虑本公司受让该等股权或资产;5、就销售区域,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做出以下承诺:(1)在本公司通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本公司现有所有销售区域的范围内,特别是安徽、浙江、江苏和江西地区等重点销售区域内,除经本公司同意,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本公司除外")不销售除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2)如本公司上市后产品销售范围扩大,则在本公司通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本公司扩大后的销售范围内,除经本公司同意,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本公司除外")将不销售除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3)如在本公司未通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的范围内,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本公司除外")发现本公司销售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则除经本公司同意,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将自动不再销售除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4)如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或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本公司除外")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将由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承担。

截至本报告日,该承诺一直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2016年年度累计净利润可能为正,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25.61亿元。2016年预计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煤炭行业去产能措施及公司采取经营管控措施初见成效所致。

公司名称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 培

日 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6-046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要求,公司将2016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6-047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4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戴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廖前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简 历

戴斐,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政工师,曾任国投新集二矿办公室主任,国投新集三矿团委书记、运销科书记,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上市办副主任,证券部部长,公司第五、六、七、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1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戴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廖前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公司H股办公室、公司办公室科员,公司政策研究室、信息中心业务、上市办公室主管,公司证券部主管、副主任经济师。廖前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廖前进先生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6-048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6年第三季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1918 公司简称:*ST新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