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宝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将“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中的“新建研发中心及购置相关科研设备”及其他部分建设项目取消,结余资金投向“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合资设立北京顺鑫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设立汉中顺鑫生猪产业联盟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五百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香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海南文昌富海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五十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包头市金瑞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五十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北京顺鑫鸿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三百万元。

公司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已完成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发行总额10亿元。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和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顺鑫蓝光牛栏山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经双方友好协商,顺鑫佳宇拟委托北京和骏进行顺鑫蓝光牛栏山项目的开发管理。目前该协议正常进行。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王泽

2016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6-04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4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授信有效期限3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2亿元,授信有效期限1年。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6-044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