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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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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王保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蕾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利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构成情况与年初余额相比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要财务数据与上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现金流量构成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在前期定期报告中作出充分披露,详见公司2016年半年报。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保庆

日期 2016-10-28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1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改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改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年,总部设立于北京,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致同是中国第一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国内12家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少数在美国 PCAOB 登记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首批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大型事务所之一。目前为近200家企业提供了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海外资本市场的上市服务。该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注册号:91110105592343655N。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00044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编号:11(证书序号 000443)。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将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改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2、经审核,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66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4日

至2016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11月9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泰山路666号纽威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99 公司简称:纽威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