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秀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秀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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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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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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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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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61.60%,原因是: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及经营积累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65.63%,原因是:本期预付在建开发产品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49.90%,原因是:本期子公司珲春置业、吉林置业、通辽置业、辽源置业之东丰分公司等保证金及往来款增加。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降低64.97%,原因是:本期租赁固定资产装修费用摊销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降低31.66%,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欧亚沈阳联营本期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下降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78.64%,原因是:本期租赁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70.43%,原因是:本期预付资产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较期初降低52.85%,原因是:年初应交税费在本期缴纳所致。
9、应付利息较期初增长72.32%,原因是:本期新增超短期融资券应付利息所致。
10、应付股利较期初增长551.38%,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少数股东待支付的股利增加。
11、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320.66%,原因是: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增加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降低38.03%,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欧亚沈阳联营本期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下降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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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1、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增长47.59%,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款项较同期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2、投资收益较同期降低43.31%,主要原因是:(1)本期子公司沈阳联营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分红减少;(2)济南欧亚大观园等联营企业亏损较同期增加。
3、营业外收入较同期降低37.9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同期减少。
4、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长1,055.00%,主要原因是:本期捐赠及罚款支出增加。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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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271.6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3.03%,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40.38%,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所收到的现金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7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2015-030号)。公司大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分别承诺:
1、公司大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
承诺时间:2015年7月10日
履行情况:截止报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届任期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并在本公司股票20元以下时出资1,000万元,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承诺时间:2015年7月10日
履行情况:截止报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3、公司承诺: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坚持经营创新,不断提高经营业绩,以良好的业绩来回报投资者;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各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加强舆情监控,发现涉及公司的重大舆情以及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进行问询和自查,有针对性地发布情况说明、风险提示或澄清公告,必要时召开投资者及媒体说明会;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承诺时间:2015年7月10日
履行情况:截止报告发布之日,公司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和平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4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8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八届八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和平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在四平地区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
名称: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四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气大路南侧植物园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蔡鸿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食品、烟酒零售;图书和音像制品零售;场地租赁;美容、美体、健身;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家具、计算机等经销及售后服务;餐饮管理服务;广告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超市连锁服务等(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4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的规定,现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2016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开各类经营门店5个,地区分布均在吉林省。经营业态为:购物中心(百货店)1个、连锁超市4个。相关数据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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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无关闭门店的情况。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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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697 公司简称:欧亚集团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