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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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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卫东、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尹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祖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波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试验工场资产处置事项:

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试验工场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试验工场资产进行处置的公告》及《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试验工场资产处置情况的专项说明》[瑞华专函字(2016)43010001号]等。

2015年2月4日本公司与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签订《望城区国有土地收回征收补偿协议》,望城区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司位于望城区试验工场分公司所属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征收并给予补偿,被征收土地面积75364.8平方米(望国用[2003]第131号),征收补偿总额为170,285,300.00元,征收补偿的范围包括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损失,停工损失、员工安置支出及其他损失和支出。补偿金额待该宗地变性挂牌出让且全部土地价款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实支付征收补偿款。2015年6月8日,本公司已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移交望城区国土资源局办理权证注销手续。截止本报告日,纳入征收补偿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已核销,做为当期拆迁损失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征收补偿款尚未收回。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详见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3日、2016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公司相关公告等。

报告期内,公司适时将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956号),详见2016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2016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956号),详见2016年9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和答复,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请示》,详见2016年9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第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穿透后涉及认购主体情况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一次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等;回复时间延期至2016年11月6日前,公司将在回复文件准备齐全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霖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6-050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卫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6-051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6-052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可收回情况和风险情况,结合近年来行业的发展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客户信用风险情况,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应收款项的“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及第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请见2016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及《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变更前

变更后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后,2016年3季度,公司利润总额将增加171万元左右。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估计所做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根据我们的审核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专项说明与我们审核的会计资料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731 公司简称:湖南海利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