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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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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施“退城入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6-03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施“退城入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收到南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鼓励中心城市企业退城入园的若干意见》(南政综[2013]205号)文件,为实施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和延平新城产业规划等要求,南平市人民政府对适用范围企业鼓励退城入园,并给予企业相应的鼓励措施。2013年9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退城入园”暨部分土地收储的议案》,公司响应政府要求进行了“退城入园”,并享受上述南政综[2013]205号文件中“土地拍卖后奖励其土地出让净收益(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收储成本及提取国家规定的各类税费、基金)最高不超过80%”的鼓励政策,以上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实施“退城入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4)。

2014年9月19日,公司与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就位于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水东街道办事处塔下村老厂区地块的收储相关事宜签订了《收储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收储补偿费分四期支付,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实施“退城入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根据收储补偿协议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1月20日、2015年1月23日、2015年6月18日收到四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1月21日、2015年1月24日及2015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第一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关于公司收到第二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关于公司收到第三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及《关于公司收到第四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根据2016年10月27日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拨付太阳电缆因搬迁而增加的费用支出补偿款的通知》(南工管综[2016]49号),因公司根据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响应政府《关于鼓励中心城市企业退城入园的若干意见》进行了旧厂区的整体搬迁,且截止2015年底公司整体搬迁工作顺利结束,由南平市财政局拨付公司因搬迁而增加的费用支出补偿奖励款计1.14亿元。目前该笔补偿奖励款1.14亿元人民币已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补偿奖励款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关于实施“退城入园”暨部分土地收储的议案》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