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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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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22 公司简称:上海物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秦青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轶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8月13日,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经与相关方多轮反复磋商和协调,交易各方就置入资产的范围、交易价格等关键条款难以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8月11日,公司收到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来函,百联集团决定终止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9.00%股权。基于上述原因,为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经审议,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51、临2016-053)。

本公司于2016年3月起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详见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

2、关于投资者起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进展情况

(1)2016年9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沪二中民六(商)初字第90、第96和第137号],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3名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7.51万元,并由本公司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2803.17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20日之前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截止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2)2016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沪二中民六(商)初字第53号],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6名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44.97万元,并由本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4.29万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6日之前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截止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3)2016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沪二中民六(商)初字第42号],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13名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50.86万元,并由本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2.88万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7日之前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截止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3、2016年7月至8月,公司陆续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民事裁定书》[(2016)沪02民初448号、512-537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投资者27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索赔金额为 157.78万元人民币及1218.02元美元。截止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完成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即本公司将所属有色金属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出售给控股股东百联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2月末,上海物贸有色金属分公司账面存在对本公司的欠款为13.33亿元。本次交易将导致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因受让上海物贸有色金属分公司资产和负债而产生对本公司的债务。为此百联集团承诺负责该等债务的清偿事宜,将在本次交易交割之日(2016年6月20日)起第一个月内至少解决资金占用金额的30%、第二个月内至少解决20%、第三和第四个月内分别至少解决15%、第五和第六个月内分别至少解决10%。

本公司已于2016年7至9月分别收到百联集团支付的款项3.99亿元、2.66亿元和1.99亿元。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

2015年期间,公司原所属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原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等三家企业铬矿采购合同发生了逾期未履行的情况,本公司对已支付的预付款项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此外,公司原所属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和原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存放于山西省绛县明迈特有限公司仓库的铬矿出现部分缺失,公司对该项库存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导致公司2015年1-12月净利润为-15.84亿元。

2015年年底前,公司已将上述分、子公司相关资产和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燃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青林

日期 2016-10-28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