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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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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6-060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民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7,097.15万元,减少人民币7,370.71万元,降幅50.95%,主要原因系归还借款及备货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4,882.43万元,增加人民币1,942.38万元,增幅66.07%,主要原因系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625.36万元,增加人民币999.71万元,增幅159.79%,主要原因系支付项目保证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685.63万元,减少人民币405.66万元,降幅37.17%,主要原因系留抵增值税减少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人民币500.00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系联营企业投资所致。

6、在建工程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5,730.24万元,增加人民币4,487.27万元,增幅361.01%,主要原因系嘉兴工厂在建投入所致。

7、无形资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3,779.29万元,增加人民币4,638.54万元,增幅50.75%,主要原因系本期转入土地使用权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3.30万元,减少人民币22.90万元,降幅87.39%,主要原因系装修费摊销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997.29万元,增加人民币468.68万元,增幅88.66%,主要原因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0、应付票据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2,006.38万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系应付票据方式支付减少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2,369.89万元,增加人民币677.97万元,增幅40.07%,主要原因系预提管理层奖金所致。

12、应付利息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248.40万元,减少人民币290.24万元,降幅为53.88%,主要原因系长期借款减少及国内信用证增加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3,614.38万元,增加人民币1,318.65万元,增幅57.44%,主要原因系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增加所致。

14、营业税及及附加较上期增加人民币375.05万元,增幅63.71%,主要原因系本期应缴增值税附加税增加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人民币796.33万元,增幅284.76%,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6、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10.45万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系本年未发生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17、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1,073.88万元,增幅31.20%,主要原因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40,354.07万元,增幅86.25%,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投资WPR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31,057.77万元,降幅213.23%,主要原因系归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6年6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0,203,12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周文、国禹资管、丁劲松和池驰共4名特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3.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6月13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8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716号);于2016年8月4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716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于2016年8月26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6-05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期限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周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