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2016年10月28日,本行董事会2016年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
1.3 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行法定代表人周慕冰、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楼文龙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姜瑞斌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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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本季度财务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标价。
2.2.1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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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化后)扣除当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除以加权平均净资产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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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报告期内净利润及股东权益无差异。
2.3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的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82,421户。其中H股股东26,137户,A股股东456,284户。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16年9月30日在册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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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股份数目统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6年9月30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3)上述股东中,除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一致。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持股情况
本行优先股农行优1(证券代码360001)的股东总数为25户,优先股农行优2(证券代码360009)的股东总数为28户1。
农行优1(证券代码 360001)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16年9月30日在册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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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农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农行优1股份总数(即4亿股)的比例。
农行优2(证券代码 360009)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16年9月30日在册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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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农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农行优2股份总数(即4亿股)的比例。
本行优先股农行优1、农行优2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农行优1、农行优2前10名无限售条件的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优先股股东一致。
§3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除特别说明外,本部分财务数据以人民币标价)
财务业绩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润1,541.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2%。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1.12%,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10%,同比下降2.31个百分点。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7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861.54亿元,同比下降5.19%。利息净收入2,981.21亿元,同比下降9.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31.41亿元,同比增长9.80%,主要是由于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和电子银行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业务及管理费1,193.92亿元,同比下降3.56%;成本收入比30.92%,同比上升0.52个百分点。资产减值损失605.35亿元,同比增加31.70亿元,其中,贷款减值损失575.75亿元。
资产负债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190,641.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727.08亿元,增长7.15%。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96,173.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074.25亿元,增长7.94%。其中,公司类贷款54,252.97亿元,个人贷款32,086.46亿元,票据贴现5,353.07亿元,境外及其他贷款4,480.93亿元。投资净额52,023.2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902.75亿元,增长15.30%。
总负债177,510.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15.68亿元,增长7.07%。吸收存款149,977.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594.09亿元,增长10.78%。按存款期限结构划分,定期存款62,625.76亿元,活期存款82,073.05亿元,其他存款5,278.88亿元;按存款业务类型划分,公司存款56,964.66亿元,个人存款87,734.15亿元,其他存款5,278.88亿元。
股东权益13,130.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11.40亿元,增长8.35%。其中普通股股本3,247.94亿元,其他权益工具798.99亿元,资本公积987.73亿元,盈余公积968.12亿元,一般风险准备1,982.16亿元,其他综合收益248.17亿元,未分配利润4,871.25亿元。
资产质量
截至2016年9月30日,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2,298.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9.55亿元;不良贷款率2.39%,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172.73%,比上年末下降16.70个百分点。
县域金融业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县域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31,208.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606.45亿元,增长9.11%。县域吸收存款63,861.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859.73亿元,增长10.10%。
县域不良贷款率为3.04%,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72.25%,比上年末下降12.22个百分点。
§4重要事项
4.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与去年年底或去年同期比较,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及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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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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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行及股东持续到报告期内承诺事项与本行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内容相同。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本行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4.4 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本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16年7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1.66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41.76亿元(含税)。
报告期内本行不涉及优先股付息发放事宜。
4.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发布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本行网站(www.abchina.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本行网站(www.abchina.com)。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6-033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8日在北京、香港两地以视频连线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袁天凡董事在香港会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周慕冰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优先股一期2016年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行将于2016年11月7日向截至2016年11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农行优1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票面股息率6%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人民币6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24亿元(含税)。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 临 2016-03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8名。袁长清监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优先股一期2016年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行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6-03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股一期2016年股息发放
实施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01
●优先股简称:农行优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6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16年11月3日
●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4日
●除息日:2016年11月4日
●股息发放日:2016年11月7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优先股一期(以下简称“农行优1”)2016年股息发放方案,已经本行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行优1股息发放方案
1. 发放金额:按照农行优1票面股息率6%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6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24亿元(含税)。
2. 发放对象:截至2016年11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农行优1股东。
3. 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6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农行优1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6元。
(2)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凡中国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由中国境内企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持有农行优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行按10%的适用税率统一代扣现金股息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5.4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及《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的规定执行。
(3)其他农行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最后交易日:2016年11月3日
2. 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4日
2. 除息日:2016年11月4日
3. 股息发放日:2016年11月7日
三、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全体农行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四、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5108510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A股股票代码:601288)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