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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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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3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中:牛锡明董事长和侯维栋执行董事分别书面委托于亚利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罗明德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刘浩洋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1.3本行法定代表人牛锡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纯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至红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行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摘要

2.1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9月30日(“报告期末”,下同),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

1.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2.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3.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算。

4.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5.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后的净额计算。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三、股东情况

3.1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H股股份合计数。

2.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所载,截至2016年9月30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持有H股股份13,886,417,698股。根据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向香港联交所报备的披露权益表格, 汇丰银行实益持有本行H股14,135,636,613股,占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9.03%。

3.根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截至2016年9月30日,除载于本行股东名册的持股情况,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行H股7,460,495,777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0.05%,其中:7,027,777,777股H股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432,718,000股H股通过若干资产管理人间接持有。社保基金理事会共持有本行A股和H股10,743,564,78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4.47%。

3.2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DB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截至2016年9月30日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获配售人持有122,500,000股境外优先股,占本行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3.“持股比例”指境外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本行未知境外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注:

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本行未知前十名境内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四、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在境内外非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亿元的优先股,其中:在境外市场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优先股,在境内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优先股。本行已于2015年7月29日完成境外优先股发行。

经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本行于2016年9月2日完成人民币450亿元境内优先股的非公开发行,票面股息率为3.9%。本行境内优先股已于2016年9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

4.3 本行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日期 2016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6-03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上海(现场)和北京(视频)召开。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文件。受牛锡明董事长委托,彭纯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委托出席董事3名:牛锡明董事长和侯维栋执行董事分别书面委托于亚利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罗明德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刘浩洋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三季度业绩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三季度业绩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续聘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决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彭纯先生为本公司行长。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彭纯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三)关于续聘侯维栋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的决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侯维栋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侯维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四)关于《交通银行“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信息科技发展规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信息科技发展规划》。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文化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文化政策》。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报告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报告政策》。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政策》。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分支机构信息网络安全制度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分支机构信息网络安全制度的议案》,同意《纽约分行、旧金山分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同意授权本公司行长,并由行长在董事会授权权限范围内,授予相关副行长负责后续年度本公司在美分支机构信息网络安全制度的修订、更新、审批等各项工作,授权有效期至董事会撤销或变更授权为止。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买分行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买分行的议案》,同意在印度孟买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买分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有关报批、筹建等各项工作。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见附件1),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牛锡明、彭纯、于亚利、侯维栋、胡华庭、王太银、刘长顺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十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见附件2)。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注:

1.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董事税前薪酬为2015年度该等人士任职期间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不含2015年度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

2.胡华庭先生、王太银先生、刘长顺先生的税前薪酬中,部分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和风险暴露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3.2015年2月,钱文挥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职务。

4.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每年税前人民币25万元。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5.除以上人士外,其他非执行董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附件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注:

1.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为2015年度该等人士任职期间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不含2015年度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

2.沈如军先生、王江先生自2015年3月起加入本公司,税前薪酬自任现职起计算。

3.杜江龙先生、吕本献先生、吴伟先生的税前薪酬中,部分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和风险暴露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4.吴伟先生自2015年4月起任首席财务官,税前薪酬自任现职起计算。

5.2015年3月,朱鹤新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本公司副行长职务。

6.高级管理层成员、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伍兆安先生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6-03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上海召开。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2016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材料。会议由监事长宋曙光主持。会议应到监事12人,亲自出席监事9人,委托出席监事3人:顾惠忠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书面委托樊军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闫宏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书面委托宋曙光监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张丽丽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书面委托樊军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管机构代表、公司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三季度业绩报告》

会议认为本公司2016年三季度业绩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宋曙光监事长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税前数据

注:

1. 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监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监事税前薪酬为2015年度该等人士任职期间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不含2015年度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

2. 外部监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每年税前人民币20万元。2015年,外部监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3. 本公司职工监事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薪酬,作为职工监事未再额外领取薪酬。

4. 除以上人士外,其他监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2016-03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连同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大会统称“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28日

(二) 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通茂大酒店(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57号)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临时股东大会

2、A股类别股东大会

3、H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受牛锡明董事长委托,彭纯副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8人,出席12人,牛锡明董事长、王冬胜副董事长、于亚利执行董事、侯维栋执行董事、罗明德非执行董事、陈志武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12人,出席9人,顾惠忠监事、闫宏监事、张丽丽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杜江龙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境外上市方案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分拆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分拆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分拆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临时股东大会的第1-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临时股东大会的第5项议案、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即《关于分拆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该项议案分别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3、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会议的监票人。本公司股东代表涂志先生和张玉霞女士、监事樊军先生,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东亚律师于本次会议上共同负责了计票和监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会议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东亚、吴梦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1328 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