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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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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能源”)拟出资47,73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从而加快公司电源结构调整,实现新能源跨区域规模化的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九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江西新能源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一人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负责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区域内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运营、检修维护、技术咨询、培训咨询、碳汇销售等工作。

注册资金:47,73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拟选在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

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是江西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规划,拟在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大水山和莲花山区域开发建设总容量278MW风力发电项目,为推进项目进度,江西新能源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相应工作。

2、对公司的影响

可以加快公司电源结构调整,实现新能源跨区域规模化的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存在的风险

该投资事项尚需当地工商机关的审批。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五、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三季度报告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已于2016年10月28日通过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在事后核查中,发现以下事项有误,现更正如下:

2016年三季度报告“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的“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1.86%,现更正为-70.19%;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0.03%,现更正为-100%;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0.03%,现更正为-1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0.52%,现更正为-0.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52%,现更正为1.5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为0.58%,现更正为-0.01%。

更正后“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他章节不变,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敬请谅解。更正后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