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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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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9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6年11月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16:30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雷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方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许伟明、徐琦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雷宇先生系许伟明先生、徐琦女士的直系亲属。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先生持有江西伟宸80%的股权,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东娇女士持有其20%的股权,因此新力达集团及江西伟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均构成关联交易,且徐琦女士、许雷宇先生、张东娇女士为关联董事。公司关联董事徐琦女士、许雷宇先生、张东娇女士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6年9月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大写)10,000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申请银行授信事宜,签署一切与上述申请授信有关的文件。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9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9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6年11月9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9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18日

6、 出席对象:

(1) 截止 2016 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6 年 11月 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 参加网路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彭敏

电话:0755-23818513

传真: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8。

2.投票简称:“新亚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新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16 年11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1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2.2数字证书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9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国内证券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1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并且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9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11月 9日下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材料的基础上,对此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我们认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升级,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