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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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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6-087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9日,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16年10月19日,你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和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并承诺将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次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投资者说明会公告》称,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属于重大事项。同日,你公司股票复牌。11月7日,因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赣州工投”)拟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你公司控制权变动,你公司申请股票停牌。

针对上述事项,请你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投及实际控制人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赣州工投本次筹划的你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开始筹划的时间、目前进展、后续安排等。

二、你公司、赣州工投及实际控制人在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投资者说明会公告》及终止前次控制权转让事项时,是否已经在筹划本次涉及你公司控制权转让的重大事项。同时,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在短暂复牌12个交易日后即以筹划控制权转让为由申请再次停牌的合理性和审慎性。

三、请你公司、赣州工投及实际控制人自查是否存在违反前期承诺及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等情况。

上交所要求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将对上交所的问询进行核实并回复。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