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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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2.1前端收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6年11月14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费率优惠:

自2016年11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上的《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