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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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6-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8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8,551,040股,占公司总股本1,378,091,733股的15.859%,为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45,700,693股,2016年7月18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后,该部分股份增至218,551,040股,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1月17日。

一、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5]2242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钟德超、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 8 家/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5,700,69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5年1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由773,027,129股增至918,727,822股。

2016年7月18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增至218,551,04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378,091,733股。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不存在本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8,551,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59%。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8名。

4、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 三泰控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三泰控股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

3、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三泰控股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 保荐机构对三泰控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89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征得全体董事同意,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聘任朱光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风控总监;聘任贺晓静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沈攀晓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上述人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朱江先生、朱光辉先生、贺晓静女士、沈攀晓女士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调整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基本年薪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相关人员简历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 朱江:男,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Emba在读。2007年—2010年,中信证券成都玉林北街营业部任部门经理等职务。2010年—2014年,广州期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2016年11月,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线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2、 朱光辉:男,出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粮集团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任职。2014年6月进入公司,曾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全资子公司我来啦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3、 贺晓静:女,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2016年8月供职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4、 沈攀晓:女,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2010年于美美力诚百货有限公司任职。2011年进入公司工作,曾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9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补建先生提名,并经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朱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聘任朱光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风控总监;聘任贺晓静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沈攀晓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上述人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朱江先生、朱光辉先生、贺晓静女士、沈攀晓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 朱江:男,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Emba在读。2007年—2010年,中信证券成都玉林北街营业部任部门经理等职务。2010年—2014年,广州期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2016年11月,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线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2、 朱光辉:男,出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粮集团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任职。2014年6月进入公司,曾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全资子公司我来啦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3、 贺晓静:女,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2016年8月供职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4、 沈攀晓:女,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2010年于美美力诚百货有限公司任职。2011年进入公司工作,曾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9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2016年11月15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朱光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光辉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一职,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风控总监职务。

朱光辉先生在公司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朱光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须补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陈光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陈光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光平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陈光平简历

陈光平:男,出生于1980年,本科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审计师, 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2005年—2006年于北京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任职、 2007年—2008年于四川华立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08年11月—2016年7月于成都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8月进入公司,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

陈光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