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13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464号)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公告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编号:2016-094)。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49%的股权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卓恩”)、何华强、许教源分别持有的华之源47%股权、1%股权、1%股权转让至公司的股东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成。华之源已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4523254G)。
上述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华之源100%股份,华之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上述新增股份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手续;
2、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826,56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
3、公司尚需向新余卓恩、何华强、许教源支付合计20,000,000.00元现金对价。
4、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审批、核准程序;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险。
(二)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佳都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上网披露文件
(一)《广发证券关于佳都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标的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