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139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8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11月4日披露的2015-152、153号临时公告,2015年11月17日披露的2015-158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1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1月6日披露的2016-001、002号临时公告,2016年1月22日披露的2016-008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9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披露的2016-073、074号临时公告,2016年7月28日披露的2016-081号临时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6年10月,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第一创业民生融创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武汉名流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名流时代”)发放贷款8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43,742万元用于置换借款人股东武汉市炀玖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炀玖”)在民生银行存量并购贷款;10,000万元用于支付长丰村城中村改造开发住宅(K13地块)项目剩余并购价款;其余用于偿还借款人股东或关联企业借款,委托贷款期限为36个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炀玖以其持有的武汉名流时代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武汉名流时代以“硚口区长丰村K13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2、2016年10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平安证券信和1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达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兴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川投资”)发放贷款15,000万元,用于归还股东借款。贷款期限2年。蓝光和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蓝光和骏、廖小娟、廖明玉以其分别持有的兴川投资51%股权(对应出资金额1041万元)、39.2%股权(对应出资金额800万元)以及9.8%股权(对应出资金额200万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兴川投资以其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南路2号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码:川国用(2014)第00036号)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3、公司控股孙公司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灿瑞”)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借款40,000万元,用于“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D分区D12-3/07号地块”项目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为36个月。蓝光和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灿瑞以“巴南区李家沱组团D分区D12-3/07号”城镇住宅用地(权证号码:渝(2016)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563479号)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于2016年10月收到银行返还的上述贷款及担保合同,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三、借款及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6年1-10月,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借款余额净增加额为99.79亿元,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净增加额为3.68亿元,未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
截止2016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23,439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3.85%;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43,424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4.8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