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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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6-05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5号(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8号(星期二)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明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3,423,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5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3,419,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5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63,420,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音少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