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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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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2016-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业主方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1,210,096.00元投标报价中标“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鄢陵供水工程管道采购标”。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89)。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鄢陵供水工程管道采购标

2、项目内容:工程范围为鄢陵支线桩号0+000.000~21+592.742,长度21.59km。包括PCCP管道、钢管、钢筋混凝土管及管道配件等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运输;对现场卸货、安装、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

3、中标金额:41,210,096.00元

4、计划工期:按照监理批准的供货计划

二、交易对方情况

1、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鄢陵供水工程己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法人为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壹万零玖拾陆元整(¥41,210,096.00元),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38%,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16年和2017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中标通知书上提示,公司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到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签订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待签订合同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