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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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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8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11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11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8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绿色生态建筑产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公告编号:2016-048),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模式,参与涡阳县工业地产项目“650亩光机电聚集区标准厂房”建设,总面积约20余万平方米。以公司投资建设、政府以事先约定的单价回租的方式运营,回租期8年。公司已在涡阳县设立全资子公司"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公告编号:2016-055),并以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为合同主体与涡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首期《厂房租赁合同》(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公告编号:2016-059)。

近日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竞拍取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涡阳县国土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涡阳县招拍挂地块 GY2016-33号和GY2016-3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授权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涡阳县国土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得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出让土地编号: GY2016-33号和GY2016-034号

2、土地出让人: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3、出让宗地位置:GY2016-33东福路北侧、兴业路西侧;GY2016-034涡阳县紫光大道南侧、星园路东侧

4、出让宗地面积:GY2016-33为67375.44平方米,GY2016-034为98080.48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5、土地用途:GY2016-33为工业用地;GY2016-034为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 年

7、成交价格:GY2016-33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620,000元;GY2016-034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9,600,000 元;合计人民币16,220,000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的土地是公司的涡阳县工业地产 “650亩光机电聚集区标准厂房” 项目的首期项目用地,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快速启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为公司工业地产业务的开展积累经验,并能为公司增加营收业务来源。。

该项目的实施将对2017年—2024年的营收及利润产生比较积极的影响。

风险提示:项目未能如期完成以及钢铁等材料成本的上涨建设成本超预算,导致投资回报低于预期。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