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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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6-094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由7.31元/股调整为7.21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70,736,525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71,717,614股(含本数)。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及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原因说明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16年11月10日召开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708.40万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70,736,525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0月2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7.31元/股。

2016年10月28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687,4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8,746,8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除息、除权处理。

除前述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外,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再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2016年10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股本687,4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8,746,800.0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了《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91号),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11月24日。截至目前,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由不低于7.3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7.21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7.31-0.10)÷(1+0)=7.21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70,736,525股调整为不超过71,717,614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517,084,000元÷7.21元/股=71,717,614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