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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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2016-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6-07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溪同成铁选有限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 46,270,314.56元及同期银行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溪同成铁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同成公司51%股权)收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6)辽04民初87号】及传票,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抚顺锦融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融公司”)诉同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现将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原告:抚顺锦融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被告:本溪同成铁选有限公司

3、诉讼机构名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4、诉讼请求:履行还款义务,偿付欠款46,270,314.56元及同期银行利息。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其理由

根据锦融公司《民事起诉状》陈述,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与理由如下:

“锦融公司是同成公司股东。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期间,同成公司向锦融公司借款,借款金额累计46,270,314.56元,尚未归还。”

三、诉讼的进展情况

目前,锦融公司诉同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由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传票,传唤同成公司2016年12月29日出庭应诉。

同时,锦融公司向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辽04民初87号]裁定:冻结同成公司53,557,888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该裁定已执行。

同成公司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与相关方展开沟通,厘清相关方诉求,积极应对本次诉讼案件。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和了解本案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6)辽04民初87号]

2、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3、抚顺锦融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