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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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255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1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通知,近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6,630,000股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877,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61%,其通过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其中48,691,587股因2014年、2015年置入资产经营业绩未达业绩承诺,目前处于锁定状态),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

本次股权质押系为实际控制人投融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59,0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78%。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256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15年5月26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1,08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详见公司2015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国金证券—浦发银行—国金中安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1,08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自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至今其持股未发生变化。根据《中安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约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将于2017年4月23日届满到期。

在存续期届满前,公司将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进行处置,具体如下: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展期;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未获通过,将按照规定于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最终以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实际审议情况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