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16-036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6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参加董事8名,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周艳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6年1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16-037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机械”或“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周艳霞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周艳霞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周艳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艳霞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电话:027-52306809
传 真:027-52306868
电子邮箱:zhouyx@kingdream.com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周艳霞女士简历:
周艳霞,女,汉族,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98年6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1998年7月至2007年7月,在公司法规事务处从事法律顾问工作, 2007年8月至2015年12月在公司从事法务经理工作, 2016年1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2016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周艳霞与石化机械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石化机械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16-038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15:00 至2016年12月2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情于2016年8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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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
邮编:430205 传真:027-52306868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852
2. 投票简称:机械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机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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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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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1 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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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7日
附件: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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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16-039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深层页岩气开发关键装备及工具研制”项目首期专项资金5,963.85万元,按照项目联合单位承担项目阶段及资金分配比例,公司获得专项资金4,514.3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述4,514.37万元专项资金计入递延收益,对公司2016年损益不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