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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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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97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6日在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史玉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98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6日在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

议案投票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同意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99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68)。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亦未将闲置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二、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原因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亦未将闲置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需要,为了保障募投项目后续资金需求,公司拟撤销并终止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决定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需要,保障募投项目后续资金需求。本次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此发表专项意见,海通证券认为上市公司本次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或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100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于2016年12月5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向开全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向开全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向开全在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7日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决定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需要,保障募投项目后续资金需求。本次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胡建绩 GONG YAN(龚焱) 潘飞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