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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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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6-00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16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宪淼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8号”文核准。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德莱”)是公司募投项目之医用针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总投资26,585.8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26,585.8万元。为了规范浙江康德莱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同意浙江康德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依法使用该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及浙江康德莱将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6-006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2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404,630.55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50,295,369.4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463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医用针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公司拟通过向浙江康德莱增资的方式投入相应募集资金,即公司以募集资金265,858,000元对浙江康德莱进行增资,具体方案为:公司向浙江康德莱注资265,858,000元,其中计入浙江康德莱注册资本139,953,834元,计入浙江康德莱资本公积125,904,166元。浙江康德莱其他股东上海康德莱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国贸”)、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药业”)放弃同比例增资,同意公司进行单独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康德莱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000元。

本次增资前后,浙江康德莱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6-007号)。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附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6-006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8号”文核准。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德莱”)是公司募投项目之医用针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总投资26,585.8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26,585.8万元。为了规范浙江康德莱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康德莱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依法使用该账户。

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及浙江康德莱将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6-00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康德莱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德莱”)。

●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5,858,000元对浙江康德莱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实施医用针扩建项目。

●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3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2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404,630.55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50,295,369.4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463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医用针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公司拟通过向浙江康德莱增资的方式投入相应募集资金,即公司以募集资金265,858,000元对浙江康德莱进行增资,具体方案为:公司向浙江康德莱注资265,858,000元,其中计入浙江康德莱注册资本139,953,834元,计入浙江康德莱资本公积125,904,166元。浙江康德莱其他股东上海康德莱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国贸”)、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药业”)放弃同比例增资,同意公司进行单独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康德莱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000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浙江康德莱经营层办理本次增资所需的相关手续。

以上增资事项尚需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滨海工业园区滨海五道758号

法定代表人:孙昌金

注册资本:6,004.6166万元

经营范围:第二、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第三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第二类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的生产(凭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本次增资前后,浙江康德莱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浙江康德莱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浙江康德莱将用增资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之医用针扩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公司在医用穿刺针领域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浙江康德莱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自有资金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通过以对浙江康德莱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安排,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康德莱进行增资。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6-008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16时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公司307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16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2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404,630.55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50,295,369.4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463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医用针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德莱”)。公司拟通过向浙江康德莱增资的方式投入相应募集资金,即公司以募集资金265,858,000元对浙江康德莱进行增资,具体方案为:公司向浙江康德莱注资265,858,000元,其中计入浙江康德莱注册资本139,953,834元,计入浙江康德莱资本公积125,904,166元。浙江康德莱其他股东上海康德莱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国贸”)、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药业”)放弃同比例增资,同意公司进行单独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康德莱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000元。

本次增资前后,浙江康德莱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监事会认为:通过以对浙江康德莱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安排,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康德莱进行增资。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