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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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6-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6-06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12月7日完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相关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如下:

1、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为28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4、授予数量:激励计划拟授出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40 万份,所涉及标的股票为 840万股公司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73,975.74万股的1.14%。其中,首次授予67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73,975.74万股的0.91%;预留16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73,975.74万股的0.2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量的 19.64%。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18 元/股。

6、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暨等待期满)后,激励对象应在36个月内按照40%、30%、3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6 年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3、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之授予日为2016年10月28日。

2、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次将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675万股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股票期权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

3、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18元/股。

4、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上述各年度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可行权的前一年度,其绩效经考核达到相应的考核要求。

(3)其他条件

如果公司发生发行股票(含优先股)和可转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简称“重大资产重组”),预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或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其个人行权比例除满足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外,还需满足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到位的条件。

2、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行权:

A、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B、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C、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D、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2)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3、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当期额度内期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远望JLC2

2、期权代码:037727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6年12月7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