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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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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临 2016-03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董事会职权进行部分变更,同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十)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行为:1、一年内累积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内的出售、购买重大资产事项;2、单次担保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含本数)以内、担保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含本数)以内的对外担保事项,若发生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修订为:

第七条 (十)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行为:1、一年内累积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30%之间的出售、购买重大资产事项;2、单次担保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含本数)以内、担保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含本数)以内的对外担保事项,若发生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总裁职权进行部分变更,同时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总裁工作细则:

第十三条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现修订为:

第十三条

(六)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在0.5%以下的关联交易;

(七)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内的重大合同订立事项(除出售、购买重大资产和担保外事项);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内且不超过2000万元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资产租赁事项(除出售、购买重大资产和担保外事项);

(八)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以内的事项;

(九)审议批准公司单笔金额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下的贷款;

(十)审议批准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

(十一)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十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审议通过《关于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万美元,授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贷款、保函、银承、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为信用;其中:

1)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700万美元的融资性保函,为全资子公司四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2)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设立金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普通远期外汇结售汇额度,用于规避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进口付汇和出口收汇的汇率风险。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临 2016-03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董事会职权、总裁职权进行部分变更,同时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八条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 700万美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万美元,授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贷款、保函、银承、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为信用。其中,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700万美元的融资性保函,为全资子公司四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957.69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2.43%。本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联系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换机进行升级,公司联系电话相应做了变更,变更后的联系电话为:010-82181000-1063或010-62961515-1063。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