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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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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16-065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方:银行类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限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本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3、决议有效期

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5、信息披露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的保本委托理财,公司将建立台帐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