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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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组件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

2016-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73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组件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数量:销售框架合同,合同销量303.5MW(最终销量以在该框架合同项下的实际购销合同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合同执行期:执行期1年(双方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延期)

●对业绩的影响:根据本框架合同约定的销量以及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同类业务的可比市场价格测算,如本框架合同销量在2017年全部执行完毕,预计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或“乙方”)2017年产生组件业务收入约10亿元(含税)。

●风险提示:

1、本框架合同未约定具体执行价格,本公告中涉及的合同总金额和收入测算系根据合同约定的销量、执行期间以及当前市场可比价格进行的初步测算。未来具体购销合同签署后合同履行的实际发货数量、组件价格以及根据会计准则是否能够在2017年确认收入均具有不确定性。

2、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约定的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于2016年12月26日与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电力”或“甲方”)签署了组件采购框架合同,就乐叶光伏向东旭电力销售单晶光伏组件事宜达成合作意向,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或审批备案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名称:单晶光伏组件

2、数量:303.5MW

二、合同对方情况

1、合同对方名称: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312号

3、法定代表人:郭轩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09月10日

6、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光伏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设计、电力设计、光伏设计;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百货批发与零售;国内进出口业务;电力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东旭电力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东旭电力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其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8、东旭电力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4,942.00万元,净资产576.24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7,345.25万元,净利润577.13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数量:合同销量303.5MW(最终销量以在该框架合同项下的实际购销合同为准)。

2、交货时间及履行方式:合同执行期1年(双方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延期)。根据甲方项目情况,甲方实际采购量可以由其或其指定单位按实际项目容量另行签署组件购销合同,执行时的组件价格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3、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条件和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以实际发生的合同执行量进行结算。

4、争议解决: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6、合同有效期:执行期一年(双方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延期)。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框架合同约定的销量以及公司目前同类业务的可比市场价格测算,如本框架合同销量在2017年全部执行完毕,预计将为公司2017年产生组件业务收入约10亿元(含税),交易金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82%左右。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高效单晶产品的市场推广,增加单晶组件产品销量,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约风险

该合同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如下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本框架合同未约定具体执行价格,本公告中涉及的合同总金额和收入测算系根据合同约定的销量、执行期间以及当前市场可比价格进行的初步测算。未来具体购销合同签署后合同履行的实际发货数量、组件价格以及根据会计准则是否能够在2017年确认收入均具有不确定性。

2、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约定的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74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预留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请详见2016年9月29日、10月18日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于2016年12月29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96,776,029元减少为1,996,636,029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