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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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项的公告

2016-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59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四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四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股权转让事项:

1、公司控股子公司Sino Power Management Limited将所持金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协议价格2,200万港币转让给自然人FAY YEH;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公网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所持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药通”)95%股权以协议价格人民币12526.7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公网信息技术与服务有限公司将所持北京药通4%、1%股权分别以协议价格人民币527.44万元、人民币131.86万元转让给中海恒及康驰;

3、公司将所持重庆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卫虹”)90%股权以协议价格人民币63.00万元转让给中海恒;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海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重庆卫虹9%、1%股权分别以协议价格人民币6.3万元、0.7万元转让给中海恒及康驰。

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6年12月28日,FAY YEH、中海恒及康驰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足额支付了上述各项转让款,上述公司均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相关收益计入2016年度损益,具体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60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25日和2015年9月15日召开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9月16日、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披露了编号为2015-73的《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光大保德信-诗与远方海虹员工持股一期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海虹控股股票5,871,627股,均价34.05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2015年12月31日起12个月。

二、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公司目前拟推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拟通过大宗交易等场外交易的方式转让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16-61的《关于筹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资产管理人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6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激励体系,建立长效利益共享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推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筹划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规模合计约3亿份,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员工筹集资金部分总额约为人民币1.5亿元,拟认购劣后级份额,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对员工认购份额提供保底,即所有持有人在收益分配时兑付的收益不低于其成本。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收益未达到上述目标,中海恒将以现金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差额补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公司股票。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拟通过大宗交易等场外交易的方式转让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此种方式抑制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有效控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交易成本。

如有剩余资金,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原则上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员工。

目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该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需要一定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待该计划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在此过程中,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面临着政策、利率、经济周期、流动性等诸多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